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山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济宁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017年结婚,2019年3月份生育大女儿后在家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2022年9月份小女儿出生。2023年6月份男方不顾其家人反对,送我和小女儿回娘家,分居期间男方未向女方支付任何费用,多次沟通也未支付小女儿生活费。2024年3月份大女儿生日阻挠我们见面,声称不离婚不让见孩子。婚姻存续期间负债共18万,男方13万,女方5万。现男方起诉离婚并索要五万元,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为由。男方13万有一部分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费用
宋方星律师 山东-济宁 北京市盈科(济宁)律师事务所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6人 粉丝人数:2080人
帮助人数:4813人 粉丝人数:16242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17人 粉丝人数:4223人
帮助人数:1700人 粉丝人数:377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