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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顾客说餐品的文字描述中没有写明经期不能食用造成他身体不适,索赔1000元,工商管理所要求赔付给顾客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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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旺律师,曾执业于山东、北京、上海多家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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