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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交通事故1个月前

以案件直接证据说四川省甘洛县法官的不公 第五篇 四川省甘洛县法院民事2019)川3435民初467号裁定 原告起诉确认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和继续履行合同。 1.这合同符合买卖合同的全部特征,双方都是符合买卖的主体资格,合同上连转户所需的费用,都写的清清楚楚。 2.这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也不是虚假合同,签定合同时,并没有侵害第三方权利,房款已是全部按合同履行完了的。 3,买房方是按合同履行的合同义务,给付的是房款,可以从此案件的别外1份甘洛县法院民事(2020)川3435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上看到,卖房方写的收据字条已是今收到的是购房款181800元。《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上以写明最后一笔房款什么时候支付。被告以亲手写字条约定最后1笔房款怎么支付、支付在谁的银行卡都写了。判决书上以判明原告是按合同履行的合同义务,给的是房款,不属于民间借贷民事法律行为。 4,法官为什么要把法律关系改变。 ①,因为被告和法官勾搭串通,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就是为被告拖廷时间,事实就是如此,被告到现在也没有退还回来一分钱,这证实了虚假陈述的事实就是为了拖廷时间!非法占用他人钱财,具有以非法占有为日的的主观故意,构成诈骗罪。 ②,其实很简单的案件,只要法官公正、公平,连庭审都不用,卖与不卖全是卖房方说了算,卖就继续履行合同,按合同过户,不卖就退还房款。 ③,按公平公正的审理。一,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二,合同合法有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买方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协助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的。三,当事人对合同成立与否存在争议时,法官应依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审理法官应支持诚信原则,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官就应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这才是法律公正公平的原则。 467号裁定书上全是被告的虚假陈述,且陈述的狗屁不通,甘洛县法院法官卢红云还采信虚假陈述,把书面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认定为担保合同,把买卖法律关系改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直接驳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六)裁定适用法律有错。(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十一)裁定回避遗漏诉许请求。(十三)徇私舞弊,枉法裁定行为,属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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