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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劳动工伤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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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7时10分,在东平县彭藥街道办事处安村北
侧路口处,王兴峰驾驶三轮电动车与原告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原告受伤车损。该事故经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境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未予賠偿。为维护原售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法院查清事实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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