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上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松江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母亲离世,父亲再婚,和继母有个儿子,继母和前夫的女儿之前跟着前夫前夫离世女儿也来到了这边,家里现在的一套房子是买的地,自建,无房产证,无门牌号,现在他们决定房子60%给我,40%给弟弟,想做公证,咨询过一个律师说可以不用公证,搞个协议就行了,协议如果签了后续父亲和继母再卖可以吗,因为律师说他们本来就有权利自己卖不给我,如果签了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弟弟是否也要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郭旌律师 上海-黄浦区 北京市两高(上海)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8817人 粉丝人数:40358人
本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以来,一直秉持专业、严谨、细致认真的态度,
帮助人数:148人 粉丝人数:1750人
帮助人数:421人 粉丝人数:1591人
帮助人数:11018人 粉丝人数:6494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