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辽宁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铁岭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马向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坐落于高新区狮山金融创新中心7号楼5层,
帮助人数:26人 粉丝人数:453人
帮助人数:629人 粉丝人数:2010人
佛山大学 法学 心理学双学位。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其中对公司服
帮助人数:440人 粉丝人数:2572人
周培俊律师,中共党员,南京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江苏振和律师事务
帮助人数:3619人 粉丝人数:544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