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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高海滨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几个问题?
1.父母己去世,留下一套房子。父母生前留下遗嘱:如果,要出售父母的房子,三个女儿同意后就可以出售,出售后的钱由三个女儿平分。


2.三个女儿商量,都同意出售父母留下的这套房,钱由三个女儿平分。

3.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父母遗留下来的这套房,是不是必须先过户给子女,才有权可以出售?

4.大姐告知我,先的办理过户手续,苐二步才可考虑出售的问题?那么,过户是不是都得写上:三个女儿的名字?代表三个女儿都有继承权,出售后三个女儿平分财产。

5.父母己留下遗嘱:三个女儿同意出售房子,出售后由三个女儿平分财产。在父母的遗嘱下,能否先过户到我大姐名下,在我大姐名下再出售启子,能否按父母遗嘱:三个女儿平分财产?有没有三个女儿平分财产的风险?

6.过户手续:现在的名法典里,是不是己简化了,跟其它房子过户一样,只交一个房产税就可以了?

麻烦高律师给我帮助和解答一下,非常非常的感谢??????

2位律师回复

徐雳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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