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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滨律师:您好!
向您咨询几个问题?
1.父母己去世,留下一套房子。父母生前留下遗嘱:如果,要出售父母的房子,三个女儿同意后就可以出售,出售后的钱由三个女儿平分。
2.三个女儿商量,都同意出售父母留下的这套房,钱由三个女儿平分。
3.我要咨询的问题是:
父母遗留下来的这套房,是不是必须先过户给子女,才有权可以出售?
4.大姐告知我,先的办理过户手续,苐二步才可考虑出售的问题?那么,过户是不是都得写上:三个女儿的名字?代表三个女儿都有继承权,出售后三个女儿平分财产。
5.父母己留下遗嘱:三个女儿同意出售房子,出售后由三个女儿平分财产。在父母的遗嘱下,能否先过户到我大姐名下,在我大姐名下再出售启子,能否按父母遗嘱:三个女儿平分财产?有没有三个女儿平分财产的风险?
6.过户手续:现在的名法典里,是不是己简化了,跟其它房子过户一样,只交一个房产税就可以了?
麻烦高律师给我帮助和解答一下,非常非常的感谢??????
张真律师 浙江-绍兴 浙江道策律师事务所
徐雳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
杨培松律师常年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有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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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涛律师从2005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专业于房产土地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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