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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萍与邢志斌,仅有一个女儿邢亚南。 1987年邢亚南与袁野结婚,生育袁东、袁西两个孩子,一家六口共同生活。 1990年6月,邢志斌因病死亡,同年10月份,邢亚南因意外事件死亡。1992年袁野与孙晓梅再婚,二人仍与金彩萍共同生活直到2000年金彩萍死亡,对金彩萍的晚年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金彩萍与邢志斌有共有财产存款1.6万元。金彩萍死后,金彩萍的弟弟金彩焕要求继承遗产,为此与袁野发生争议。
问题: 1.金彩焕能否继承遗产?为什么?
2.邢志斌的遗产有多少?应该如果分割?
3.金彩萍的遗产有多少?应该如果分割?
胡洁律师 贵州-黔西南 贵州贵达(兴义)律师事务所
自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多年的执业中,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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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自身最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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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多年从事刑事辩护,民商事案件代理。代理多起成功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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