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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亲给煤矿送木材,每次送完货后会计先开票,说的是钱一月一结,但是到今年8月底,去年的账还没结清。今年九月底我父亲突然离世,我的弟弟之前跟着爸爸送货了解一些情况,今年十一月拿着票据去结账,被约谈少给了十几万,并让我弟弟签了收款协议。请问,这个钱我还能要回来吗?我弟签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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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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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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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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