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本溪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乙方如要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 60 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以合同到期日计算,每提前 1 天应支付甲方 1天的工资作为损失赔偿。若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马向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万宸律师事务所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32人 粉丝人数:1359人
专职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多年法律实务经验,主攻合同纠纷、婚
帮助人数:192人 粉丝人数:1451人
博士,资深律师,中国管理科学院客座教授,服务港澳大财团多年,
帮助人数:1042人 粉丝人数:3362人
朱景鹏律师,法学专业,执业以来处理过几百个案件,在工伤、交通
帮助人数:2425人 粉丝人数:550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