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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县劳动工伤1个月前

律师        您好!       我是在一家私立幼儿园里面当实习老师。刚进园的时候我们是签的三方协议,大学,个人,幼儿园各一份。合同工资是1800,实习5个月。工作第一个月9月份刚结束的时候,园长给我们说幼儿园经济困难,还没招到多少学生,要对我们全部工作人员进行降薪,说我降薪300元。园长口头承诺9月份的工资还是按1800元来算,结果到时候的时候只有1500元。园长给我的解释是其他老师都进行的降薪,那我也要降。然后我也就理解嘛,实习生本来就没有那么容易。        我是在小班工作,有3名老师,一个主班老师两个实习老师10月22号的时候,园长就就给我打电话说我们班上人多出来了一个,我们两个实习老师其中走一个人。当天我们两个都不同意,园长就说那这个事情就后面再说。然后就到11月3号,园长给我们两个实习生说我们两个确实要走一个,如果两个都不想走的话,那就一个月1000块钱,要我们回去考虑一下,之后我们两个也非常强硬也就不同意。        我的困恼是,如果幼儿园单方面毁约,我可以永什么方式来保障我的利益,我是否可以向幼儿园索要赔偿。       此致 敬礼

2位律师回复

龙启洪主任 重庆-渝中区  重庆精英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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