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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新浪分期有借款,因为多种原因,暂时无法偿还,被另外一家公司通过债权转让合法享有对我的债权,他公司通过106开头发来短信说依据您与原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现我司通知您更改合同条款如下:各方均同意由借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管辖。您接到此通知后如不同意此项变更请在三日内与我司联系。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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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赢赢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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