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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分手后 ,被告由于心理不平衡要求原告偿还礼物、小额转账共计
5178 元,被告语音通话里要求若不偿还则去学校蹲人,或者要上网
骂原告 迫于压力原告将 5178 元微信转账给被告 先要求被告将 5178
元偿还。
李来强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
陶鑫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中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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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作七年,执业律师五年,先后为多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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