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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劳动工伤1个月前

八月二十七开始上班,九月八号辞退我,合同上写着按工作日天数结算工资,那每日薪水是按照底薪除以工作日吧,她按照
底薪除以三十,然后八月不是有大月吗,她直接说三十一号不算,你八月算三天工资,八月我干了四天,就只算我三天,刚才发了我三百,签了入职协议,没有劳动合同,她这样乱算薪资,还扣天数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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