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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我婆婆的媳妇,婆婆53岁开始住院,因为我们是老大,当时的我也 自以为是太善良,我也就替弟弟妹妹们考虑的多,所以一直是我们在照顾,
住医院我们送饭,出医院我们接回家照顾,直到70多岁,弟弟妹妹有能力了我们才开始轮换照顾,每当他们有困难时又是我挺身出来,所以我们还是为的主在照顾,直到婆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才住进婆婆自己家请人照顾,婆婆女儿退休白天由她女儿陪伴,晚上是我老公和婆婆另外一个儿子轮换这样住了一年零三个月后婆婆88岁在她自己的家去世,留下的存款在她女儿手上,存款加丧葬费一共40万,房屋一套,到现在一直没有分配。现在婆婆的女儿说她知道她妈妈的所有遗产都是要给她的满儿 所以不与分配,给满儿的道理是,满儿没有成家也没有工作,还说是有遗嘱(说是遗嘱没有看见了)。说实话,本来我不在乎这些钱,因为我生活也不差钱,但我照顾了这么久有些话我听来好像婆婆嘴不喜欢的是我们,所以想要得到起码的尊重,加之他们不和我讲亲情,那我就想和他们讲道理,道理是怎么样我就认,不想憋屈,所以如果走法律途径,我老公是不会肯走法律程序的,我想问下,我儿媳妇的身份可以吗,我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我目前就是感到了人善被人欺,所以我的善良要有底线,我 认法,相信法律会还我更正,谢谢!
邢腾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润银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