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安徽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蚌埠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对个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处罚人在监狱服刑。7月12日显示签收,10个工作日未收到陈述申辩,所以8月4日下发了决定书。但8月14日收到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落款日期是7月20日,但寄出时间是8月10日。请问这种情况下出具的决定书是否有效?
高金峰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公司法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6人
2019年武汉大学本科毕业,法律专业。已经代理过百余起案件。
帮助人数:49人 粉丝人数:762人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8590人 粉丝人数:40020人
李学良律师,湖北矗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办理民事、经济、刑事
帮助人数:184人 粉丝人数:177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