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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车道发生交通事故 我为机动车 左侧车道 对方为电动车右侧偏车道中间 我正常从电动车后方向前行驶到我车头已经超过电动车 这时右侧马路出车 电动车 像我这边偏离 剐蹭到电动车 当时电动车 没车牌 没驾驶证 没带头盔 责任认定 我主责 对方次要责任 交警判定 我超车未保持 安全距离 判定对方 电动车没有驾驶证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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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律师有多年一线司法实务经验,熟悉执行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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