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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在301省道清丰县高堡乡陶河村,刘素可驾驶自行车从胡同内自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处进入街道时,与从街道自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国强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刘素可受轻伤现在医院,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请问刘律师责任归谁,谁应当负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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