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石嘴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潍坊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山东-潍坊房产纠纷1个月前

1.在合同中,甲方未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以及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编号,不能证明房东是否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丙方也未能提醒甲方必须提供商业证件 2.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居住人数为六人,但实际居住人数为两人,合同内容无效 3.甲方将房屋出租前,应当先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30日内,持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及租赁当事人合法证件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甲方是临时租房,没有相关手续,丙方未及时提醒,导致合同无效 4.丙方在促进双方签订合同过程当中因甲方无法提供相应的费用明细而继续签订合同,致使乙方无法知道相关费用明细如何计算,合同无效 5.合同中丙方未能提醒甲乙双方交谈房屋交割清单,合同无效 6.丙方应当促成租赁双方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但以上条件均能证明合同无效,所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全额退还中介费,以上是否正确

2位律师回复

史松涛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万信律师事务所

张秀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双和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45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