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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劳动工伤1个月前

与学校签署的合同有一项为:获得教师资格证或者评职称后在合同期内离职要赔偿违约金3万元。当时学校要求在合同上亲手写了这一条,且有学校校长签字盖章,有自己签字按手印。目前教师资格证材料认定完毕,职称也公示完毕,但是两个证书目前都还未到手,而且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都是自己出的培训和评审费,不是学校出的。听说这个只有是学校出费用的话我才应该受到这项规定制约,所以想问这种情况这个条款是否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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