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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宫外孕后医院开的证明是全休30天,但劳动法上规定的是15天,那后面那15天算病假还是事假呢?公司人事说流产假不能喝病假连休,只能算事假,是这样的吗?
向通胜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感君律师事务所
曾任长沙劳动仲裁院仲裁员,现为合伙人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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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会计师,有多年企业管理,企业法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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