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重庆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潼南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条规定是不是以辞职报告的申请上去也算吗
李云华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 重庆迪远律师事务所
庹昌友律师 重庆-巴南区 重庆佳士律师事务所
王若栋律师,多年致力于解决工伤、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
帮助人数:201人 粉丝人数:1344人
办案经验丰富,始终坚持精法以专业、勤勉以敬业的理念,尽职尽责
帮助人数:1595人 粉丝人数:4147人
李满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在
帮助人数:531人 粉丝人数:3467人
帮助人数:236人 粉丝人数:191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