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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劳动工伤1个月前

申请人于2023年1月3号到被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四川盟正科技有限公司面试 ,1月4号与被申请人正式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一个月,并开始正式上班 由于被申请人和肖老三有限公司有合作,然后被申请人就先把申请人派到了肖老三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在抖音平台上直播带货,平均每个月工资4200元,被申请人约定每月15日通过微信转账向申请人支付上月工资,申请人平时工作努力认真也得到了肖老三老板的认可,由于肖老三公司个人的原因,申请人于2023年3月28日回到被申请人四川盟正科技有限公司继续工作 2023年5月4日收到被申请人公司人事的无故辞退的消息 并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申请人,而是直接叫申请人不用来上班了,申请人实习期工作一个月过后,被申请人并未履行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被申请人也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为按法律规定及时发放工资,每月都拖欠申请人工资,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3日的工资一直克扣未发给申请人,被申请人现在无故拖欠申请人工资660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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