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泰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4月19号签名了租房合同,约定4月25号入职开始算房租。由于我个人原因,不想租了,但是租房合同上的签订日期写的是4月25号,今天是20号,所以这个合同目前算不算生效,算不算是虚假合同,能否因为这个合理要回押金呢
居爱峰律师 江苏-泰州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葛伟强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强联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53人 粉丝人数:472人
西南财经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经济法。先后与政府部门和学校任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57人
专注于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眉山、民间借贷等各类民事纠
帮助人数:25人 粉丝人数:127人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89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