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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劳动工伤1个月前

上段写协商发停工留薪费,并承诺如下:该笔停工留薪工资如需缴纳个税,由单位按法律规定在我本人三月份工资中扣除。在单位向我支付了上述停工留薪期工资后,我本人承诺不再向中心主张任何停工留薪期待遇、前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的治疗费等相关费用。如我本人出现不配合或任何损害单位权益情形的,单位有权从应付我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等)中扣除上述停工留薪期的全部工资。
特此确认和承诺!老师您好,我想问几个问题,因为我是自己走的,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这是当时领停工留薪费签的协议及承诺条款,我想问一下,这有没有会影响到我向单位领取护理费这块?因为按照江西保险条例是要付70%的工资,但是这护理费期限又怎么确定?而这个任何停工留薪期待遇,似乎又包含了护理费,这个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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