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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明确基本工资,只写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000。公司从未进行任何绩效考核,可否认定为基本工资就是5000?每天打卡时长10个小时,公司并未明确规定用餐时间,工作岗位是配送员,工作性质随时待命,是否可认定为加班2小时?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天津南开大学毕业,2019年执业,天津辰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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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律师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代理过多种类型、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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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案件(商务谈判、双方调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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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代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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