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普洱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山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东营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山东-东营债权债务1个月前

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完成前有权对本合同商品房有关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设定抵押,且就抵押事项包括登记机关、抵押当事人、债务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登记时间等进行变更或注销,并不再另行

2位律师回复

郭永军律师 山东-东营  山东鲁北律师事务所

法律热线律师 山东-东营  山东信赢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5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