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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徐来

重庆-江北区损害赔偿1个月前

伱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工地小包,包工包料的。我手上的工人中午12点下班。下班后他去找了他女朋友在去他朋友家吃饭,在去他朋友家吃饭的途中,他因抢最后一秒黄灯而出了重大交通事故,双方都是骑的摩托车,对方没受伤,出事时间是中午12:26分,他家里一直没开什么伙食,在出事前的一两个月他一般都是在他那个朋友家吃饭。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1位律师回复

陈素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峰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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