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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损害赔偿1个月前

我方是被告方,原告方是来我们这租了两副脚手架,然后签订了一个单子,上面有很明确的写了,你从我这里拿走,要检查一下安全问题,如若有安全隐患,可以提出。然后他没有提出来嘛,然后就用了用了之间呢出现了,人员损伤,这个怎么处理

4位律师回复

孙梅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31"

40人收听

王琛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张昂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港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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