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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长话短说了,就是我在一家超市工作,实习期三个月,工作了一个多月,我就提前十几天说辞职,主管跟我说实习期也要提前三十天,,我就跟她说了劳动法规定实习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她一开始还说了好,等我快走了,她们经理却又说,不行,一定要提前三十天,还说开会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了,不要求你们干多久,但是一定要干完年,这合理吗?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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