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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因犯投毒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李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刑不当,因为李某先后多次投毒,情节恶劣,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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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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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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