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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号入职,说好的试用期三个月,在11月28号我们部门主管来和我说经过这几个月的考核,觉得我不合适,需要让我29号找人事办一下离职手续。入职时候没有给我书面的我这个岗位的职责已经考核的标准,不仅没有出示我考核不通过的明细,以及上班的两个月内每个月的绩效考核并没有给我签字确认,入职当天签署的劳动合同是空白的,没有盖章的,我签完之后说拿去盖章,至今没有给到我,29号上午人事找我谈话,说让我这周五即12月2号办理离职,今天上午谈话了我问了赔偿的事情,他那边说没有赔偿的,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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