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陕西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咸阳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一审一声我输,二审寄给我裁定书让发回一审重申,裁定理由根据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第三项,我看第三项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发回一审重申,第二种是理清事实改判,我问二审法官为什么不直接改判,法官说原因不能告知,为什么,帮我分析一下
张元珍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
刘玄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东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帮助人数:172人 粉丝人数:1788人
帮助人数:55人 粉丝人数:170人
帮助人数:123人 粉丝人数:1108人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6人 粉丝人数:674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