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韶关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天津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红桥区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天津-红桥区经济纠纷1个月前

我是沧州某高中的学生,在该学校办理的艺术班学习艺术,但是学的这门艺术学校并没有专业老师,能办理这个班级是因为与校外某艺术机构合作办理,文化归学校管理,艺术课方面的事情由机构的老师进校教课。现在已经两年过去了,迎来了紧张的高三学习生活,早就有些听闻机构与学校的关系比较紧张不太融洽,高三一开始班主任也说明不让学生交艺术学费给机构,等等在看。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又因为机构老师的软磨硬泡学生们都陆续的交了学费,又照常学习了两个月左右,突然传来消息说学校与机构闹掰了,学校要换机构,再次让我们向新机构交艺术费,原先的机构说学校硬要他们交60000元否则就不让他们在校内教学了,机构又表示实在拿不出60000来。请问律师学校的做法是否有何不妥,可以向原先的机构索取一部分的艺术费么。

1位律师回复

李艳艳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泰和泰(天津)律师事务所

57"

6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4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