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广西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梧州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覃国华律师 广西-柳州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
谢国才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理论功底扎实,应变能力突出。善于处理各种民事纠纷,对买卖合同
帮助人数:626人 粉丝人数:1726人
梁娜律师,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范围:刑
帮助人数:213人 粉丝人数:1919人
吴月华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双学位,曾任职某大型央企和吉林省某
帮助人数:268人 粉丝人数:1152人
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帮助人数:412人 粉丝人数:23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