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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双方离婚。男方承诺给女方27万,再去离婚。现男方要求款项转账后,要求女方写一个款项收条。女方不愿意写。银行转账付款凭证,是否能作为女方的收款依据呢?
罗敏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丰柏汇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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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博律师,男,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曾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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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在基层检察院工作十余年,擅长复杂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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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宇,男,汉族,1992年6月出生,法学学士。甘肃勇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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