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吉林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通化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请问学校寝室说东西都拿走,不拿走东西就给扔了,同学没拿水壶回家,我拿走了,东西属于谁, 水壶不拿走就给扔了这种情况下我拿走了,原主人没说给我,没明确给我,但是前提有学校寝室有学校的规则, 这种情况下属于谁?
于伟律师 吉林-通化 吉林通兴律师事务所
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帮助人数:8038人 粉丝人数:9918人
冒桂丽律师:女,专职律师,宁人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577人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能够娴熟的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
帮助人数:4005人 粉丝人数:17668人
本人从事律师职业九年,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业务,擅长领域合同
帮助人数:74人 粉丝人数:66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