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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件是这样的:在学校班级里,我家孩子下楼上厕所,这个时间段把手机放书桌里面,回来之后没有了,我方报案。警察在学校监控录像里看到只有一人在孩子桌子面前来回动。很显然这就是唯一的重点怀疑对象。事后因证据不足, 到孩子偷手拿手机的过程。反之对方家长要维权,我们怎么处理?
刘德义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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