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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某公职人员到饭店就餐,实际就餐款为1000元,但饭后其要求老板为其开5000元发票拿回单位报销,报销后钱转至老板卡上,而后该公职人员要求老板将实际就餐款扣除后,给予老板40元将就餐款凑整,并要求将剩余钱以现金方式给自己。请问这种情况,老板和公职人员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贾海威律师 山西-太原 北京东环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
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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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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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自家/主任(法律工作者),望江县杨湾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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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安庆市公安局公职律师,曾任某分局法制科副科长,长期任职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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