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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债权债务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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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6日,林某出具《承诺书》一份,自愿为方某、郑某、阙某三人委托陈某代持飞鱼公司投资金额270万元(其中方某155万元、郑某100万元、阙某15万元)负责按原值在2017年12月31日完成转让,如果转让有困难,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以上三人270万元。不太理解此处的转让,转让是什么意思,转让给谁,为什么会转让困难

2位律师回复

于经伦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昕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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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明森律师 福建-厦门  明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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