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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审,法院以案件为信访答复为理由,拒绝受理本人的案件。但是信访答复明显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信访答复的案件,请求律师解答
陈永康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
徐雄斌,男,从事法律服务行业执业25年,本人的宗旨是受人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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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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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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