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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我是一名学生,今天学校带我们去研学,到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在最后,我看到有一个小册子在桌上放着,我好奇就过去看了看,发现是游客参观后的感言那种,我的感受也很多,正好看着旁边也放着让人写的笔,所以我就在上面写了,没有任何侮辱烈士或xxx到此一游,后来,下午返校后,学校把我叫到了党员活动室,说那个是什么市级的,不能随便写,当时也有其他同学写了,我们都被叫了过去,那些老师还说明天公安机关要来,说要追究我们的刑事责任,甚至要给我们留案底,请问我们犯什么法了,本人2008年 9月 10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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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百策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弘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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