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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同学5月份去广东挣学费去了,是通过我同学一起的一个人介绍到人力公司,然后人力公司把我们带到工厂去上班,当时人力公司和我们签了三个月的合同,合同上是16元每小时,后来我们觉得工价有点低就跟介绍我们到人力公司的那个同学商量补差价的事,后面商议好之后就给我们每小时补2元的差价,到7月份的时候工厂裁员,我们就回家了,之后工厂那边把16元的工钱结完以后,我就去要那2元的差价,他一直就说人力公司没有给他,于是我就问人力公司那边说工钱已经早给过了,他就是拖着给我们不给,这应该怎么办
张律师 甘肃-天水 甘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