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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下:劳动法里关于调职内容是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变动乙方工作岗位。现在公司把规章制度的调职内容修改为:不同部门调职只需部门主管核准,由人事通知员工调职。公司要员工阅后确认并签字。我们可以不签吗?不签会违反公司规章,签了后,公司会把我从销售部门调到工厂
林敏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参与诉讼非诉案件近三百件,执业经验丰富,办案专业、认真、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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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旌律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经手300余案件,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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