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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是那个搁工地里边儿的,然后他们那儿有那个电缆,他给卖了5000多块钱,那个公安局那边儿给打价是9000多,,然后给了钱也赔了,然后对方谅解书也写了,说是今天下午去那个开庭,法院的那边儿就打电话来,就说先让给赔,先让交那个1万块钱的赔偿金罚金,下个礼拜再去开庭,法院这边儿说这个罚金不交的话就会判刑,但是他庭还没开,然后他就要判刑,他这样是一个什么样的流程啊,想咨询一下律师
黄维宝律师 山东-青岛 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