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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在2021年3月6日的时候参与寻意滋事,12月1日被检察院提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在2022年5月20日左右,又参与互殴,聚众打架,造成轻伤,但是我没有打架我在旁边看,我是被朋友叫过去的,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录口供,我会不会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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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克群律师 安徽-铜陵  安徽克群律师事务所

胡启俊律师 安徽-宣城  安徽宣广律师事务所

胡国庆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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