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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与他人签订了五年房屋租赁合同,已经履行了3年半后因纠纷需要诉至法院追讨剩余部分房租,但对方当时是以其妻子名字与我签的合同,只是提供了其妻身份证复印件,前面三年房均是他本人转给我的,不知道到了法院合同有效吗?
胡文宣律师 广西-桂林 广西漓江律师事务所
韦克尔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法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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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法院数年的法院工作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经济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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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具有军人的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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