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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买方买了邻居的宅基地,但没有及时过户,只写了买卖合同,且卖方将所有发票都给了买方。2015年该村涉及拆迁(因卖方在2012年又批得新宅基地是用其老房子40方作为抵销,没把买方的抵进去)拆迁实行一户一宅制,买方从卖方那买来的宅基地因是卖方的名字,所以,买方买来的宅基地不能得到赔偿,买方该怎么办.
买方买来的宅基地没有土地证只有一张发票。
刘星律师 河北-唐山 河北天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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