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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2022年3月10号通过boss直聘去到公司面试,3月14日通过电话商定薪资到手12000万及入职时间,我方通过邮箱接受了贵公司入职通知书;入职时间约定为3月21日,后因上海疫情,小区从3月16日封控,当时因只是48小时核酸检查封控,也向公司人事说明情况,后来小区也在继续封控,不确定准确入职时间,期间与公司人事一直保持沟通,公司人事给的回复是:“什么时候能够入职提前和她说一声”;后来4月1号上海全体封控,公司也是居家办公,5月13日我与公司人事提议在线上入职及办公,得到公司人事的回复为:“复工后入职”,期间也询问了公司经营状况,得到得回复是:“疫情期间员工居家办公,公司薪资都能正常发放,运营状态正常”释放出的均为正面消息;6月1日上海复工,询问公司人事公司是否复工,得到了:“复工了”的肯定答案,我方积极与公司人事确定入职时间,突然被人事经理告知:“我们目前没有职位空缺了,企业整体的规模缩减了”与之前释放出的公司运行正常的消息自相矛盾,我明白这是公司的委婉拒绝。前期因公司行为导致我方丧失了可能获得其他工作的机会以及后续还需花时间投简历,面试寻找其他工作机会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对本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虽然没有办理入职,但是前期“入职通知书”里对必备条款已经有了约定,且后面公司人事经理已经给了肯定的答复,但是在办理入职之前才突然通知,已经构成违法解除。我方要求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就是当时约定好的一个月工资12000元,以上事项也与被申请人公司人事协商,均协商无果。
诉求:要一个月工资,这个劳动仲裁是否有胜算,或者是要多少钱合适。和对方公司协商,对方公司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认为该赔偿经济损失
朱天航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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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道浪律师,武大法律硕士,执业十余年,专业刑事辩护律师,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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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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