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山东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枣庄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根据合同约定:F公司将自己已经取得商品房开发土地使用权的位于A市B区广场花园小区的20亩土地与Z公司联合开发,Z公司负责整个工程的开发建设,F公司负责保证建设工地道路畅通、水电供应畅通、该地块所有建设规划手续(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的提供。Z公司按照建设面积23000米2每平方米860元的价格支付给F公司(工程开工建设后1个月内Z公司先向F公司支付400万元,剩余款项待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建成面积一次性结清),其余所有费用均由Z公司负责,与F公司无关。
何奇阳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李文幸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滕达律师事务所
杜晓晨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
安亚晶律师,2008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政法系,2010年正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556人
辛小慧,曾担任芜湖市妇女联合委员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及山西省临汾
帮助人数:127人 粉丝人数:1303人
执业专向刑事辩护,代理山西省多起督导组查办案件。为近年来常见
帮助人数:73人 粉丝人数:772人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帮助人数:5499人 粉丝人数:837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